古蔺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 古蔺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情况

古蔺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如下:

1. 县长:负责全面工作,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。

2. 常务副县长:协助县长负责全面工作,负责发展改革、财政、审计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统计局、政务服务、公共资源交易、行政服务中心等工作。

3. 副县长:负责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、水利、生态环境、林业草原、供销社、气象等工作。

4. 副县长:负责教育、科技、文化和旅游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、市场监管、知识产权、广播电视、体育、民族宗教、妇女儿童、残疾人事业等工作。

5. 副县长:负责公安、司法、民政、退役军人事务、应急管理、政务服务、大数据等工作。

6. 副县长:负责工业和信息化、商务、招商引资、金融、商务局、投资促进局、外事、侨务、港澳事务、对台事务、行政审批等工作。

7. 副县长:负责生态环境保护、自然资源、土地、规划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城市管理、园林、水务、交通运输等工作。

请注意,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变化而调整,具体分工以官方公布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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